台灣及國外新型專利介紹及可申請新型專利之國家
台灣專利有三種類型,分別為:「發明專利」、「新型專利」、「設計專利」。新型專利(Utility Model Patent)僅採「形式審查」,不就專利要件(即新穎性、進步性)進行實體審查,較適合生命週期較短之產品及技術。
新型專利的優點
新型專利的優點在於:
- 快速—申請人可在申請後3至5個月內獲得專利權,且僅採「形式審查」,無須擔心有先前技術存在
- 費用較低—僅需申請費、證書費及年費
- 適合生命週期較短之商品
- 即使取得之專利權較不安定,但面對第三者之侵害時,可取得優先之地位,且必要時可實施專利授權
台灣新型專利申請及行政救濟流程圖

我適合申請新型專利嗎?
新型專利與發明專利相比,發明專利主要保護技術層次較高之創作,因此發明專利保護年限較長(20年), 且因為發明專利需要「形式及實體審查」,故核准發明專利需要耗費較久之時間(約1年半至2年);但相較新型專利而言,發明專利權較為安定,較不容易被舉發成立。
本所建議,若您的商品為牽涉的技術較為簡單、可以迅速上市、生命週期較短之商品,則可以考慮申請新型專利,以快速獲得專利權之保護。
可以到哪些國家申請新型專利?
由於台灣的專利權保護範圍僅限於台灣以內,故不少發明人在台灣申請新型專利後,均打算在國外申請新型專利。但是目前並不是每個國家都可以申請新型專利(有些國家稱「實用新型」),以下為可以申請新型專利的國家:
亞洲及大洋洲 | 歐洲 | 美洲 | 非洲 |
---|---|---|---|
台灣 | 德國 | 阿根廷 | 非洲智慧財產聯盟(OAPI) |
日本 | 法國 | 巴西 | 非洲地區智慧財產聯盟(ARIPO) |
中國大陸 | 意大利 | 墨西哥 | 埃及 |
香港 | 西班牙 | 玻利維亞 | 埃塞俄比亞 |
澳門 | 愛爾蘭 | 智利 | 千里達及托巴哥 |
大韓民國(南韓) | 丹麥 | 哥倫比亞 | 安哥拉 |
馬來西亞 | 芬蘭 | 哥斯達黎加 | |
越南 | 愛沙尼亞 | 厄瓜多爾 | |
印尼 | 捷克共和國 | 瓜地馬拉 | |
澳洲(詳見備註) | 奧地利 | 洪都拉斯 | |
菲律賓 | 阿爾巴尼亞 | 秘魯 | |
亞塞拜然 | 亞美尼亞 | 烏拉圭 | |
吉爾吉斯 | 保加利亞 | 阿魯巴 | |
寮國 | 喬治亞 | 貝里斯 | |
哈薩克 | 希臘 | ||
塔吉克斯坦 | 匈牙利 | ||
土耳其 | 白俄羅斯 | ||
烏茲別克 | 波蘭 | ||
科威特 | 葡萄牙 | ||
摩爾多瓦共和國 | |||
俄羅斯聯邦 | |||
斯洛伐克 | |||
烏克蘭 |
備註:澳洲政府決定逐步廢除新型專利。從2021年8月26日起,澳洲將不允許提出新的新型專利申請。在2021年8月26日之前申請仍有效的新型專利,將持續其效力至期限屆至。在2021年8月26日之前提出的新型專利申請案,之後仍可申請分割。在2021年8月26日之前提出的發明專利(standard patent)申請案,仍可以轉換為新型專利申請案。
若您打算販賣或製造商品的國家沒有立法規定保護新型專利,本所可以協助評估您的發明、技術等的可專利性,並為您量身訂造全球專利佈局策略。如對以上資訊或國際專利商標申請事宜有任何疑問,歡迎您致電02-2508-2466或電郵至info@wisdomlaw.com.tw洽詢國內外智慧財產權相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