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專利介紹

中國大陸專利有三種類型,分別為:發明專利(相當於台灣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相當於新型專利)及外觀設計專利(相當於設計專利)。

智慧財產權專責機關

與台灣、美國、日本等地只有一個智慧財產權專責機關不同,中國大陸的智慧財產權(中國大陸稱「知識產權」)事務分為兩個機關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簡稱中國專利局,英文為China Na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Administration [CNIPA])係中國專利權相關事務的專責機關,申請人如欲申請中國專利,需透過中國專利代理人向中國專利局提出專利申請;而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簡稱中國商標局,2018年重組前為「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則係中國商標權相關事務的專責機關,如欲申請商標,需另行委托中國商標代理人向商標局提出申請。

中國專利類型

由於中國專利分為三種,申請前必須先針對專利內容的特徵、申請目的來選擇適當的申請類型。

專利類型 發明 實用新型 外觀設計
保護對象 對產品、方法或其改進所提出之新技術方案 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技術方案 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
實體審查 有, 申請日(若有主張優先權為優先權日)起三年內,任何人可請求實體審查 初步審查, 判斷「明顯不具新穎性」、「實用性」及「最先申請」等 初步審查, 判斷是否明顯抄襲現有設計或者屬於內容明顯實質相同
權利期限 申請日起20年 申請日起10年 申請日起15年(自2021年6月起)
國際優先權 最早優先權日起12個月內 最早優先權日起12個月內 最早優先權日起6個月內
年費 核准後繳納註冊費及年費,之後逐年繳納 核准後繳納註冊費及年費,之後逐年繳納 核准後繳納註冊費及年費,之後逐年繳納
其他 可提出「專利權評價報告」的申請 可提出「專利權評價報告」的申請
  • 發明專利

    發明專利之保護標的為對產品、方法或其改進所提出之新技術方案。申請案自申請日或優先權日起18個月公開,審查程序採實質審查制,分成初審、復審階段,自申請日起3年內申請人得申請實質審查,初審核駁決定送達起3個月內得申請復審程序,發明專利權利期間為申請日起算20年。

  • 實用新型專利

    實用新型專利之保護標的為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技術方案,審查程序採形式審查,初步審查通過即准予專利,實用新型專利權利期間自申請日起算10年。

  • 外觀設計專利

    外觀設計專利之保護標的為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審查程序採形式審查,初步審查通過即准予專利,外觀設計專利權利期間為申請日起算15年。

各類專利之年限及審查所需時間(自申請日起算)

類型 年限 審查時間
發明 20年 約18~24個月
實用新型 10年 約6~12個月
外觀設計 15年 約4~6個月

中國專利申請及審查流程

中國發明專利申請的審查程序主要包括受理、初審(初步審查)、公佈(公開)、實審(實質審查)以及授權五個階段。

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在審查流程中不進行早期公開與實質審查,只有受理、初步審查與授權三個階段。

  1. 申請

    中國採用「先申請主義」(first-to-file system),本所建議申請人應儘早向中國專利局提交專利申請。

    申請時,需提交以下文件:

    1. 發明人/設計人之國籍、姓名、地址。
    2. 申請人之國籍、姓名、地址(申請人為法人者加上代表人姓名)。
    3. 委任狀(需蓋公司章及代表人章)。
    4. 發明、實用新型:請求書、說明書及圖、摘要、權利要求書。 外觀設計:請求書、外觀設計圖片或照片、簡要說明。
    5. 優先權資訊及文件(主張優先權者)。
    6. 優先權轉讓證明文件(如中國專利申請人與優先權案申請人有不一致之情形)
  2. 受理

    申請人會在提交申請後1至2個月內收到中國專利局的「受理通知書」,表示專利局已受理專利申請案,並即將開啟審查程序。

  3. 初步審查

    中國專利局會進行形式審查,以檢查申請專利是否符合中國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關於形式要求及授予專利權的規定,例如文件是否齊備、外國申請人有否委托代理人等。

  4. 公開

    中國專利局收到發明專利申請後,經初步審查認為符合專利法要求的話,會在申請日起18個月(或最早優先權日)後公開專利申請案。申請人亦可自行要求提早公佈其申請案。

  5. 實質審查

    申請人需在申請日起三年內(若有主張優先權為優先權日起三年內)向中國專利局申請進行實審,專利局始開始進行實質審查。如申請人在申請日起三年內未請求實審,專利申請案將視為撤回。

    中國專利局會就專利申請案不符合專利法的部分發出「審查意見通知書」,申請人需於限期內就審查員的意見提出答覆。如同意審查員意見者,應針對通知書內容就申請案提出補正或修改;如不同意者,應陳述意見及理由。所有補正及修改均不得超出原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附圖(外觀設計)等記載的範圍。

  6. 授權

    專利局經實質審查後,如無發現專利申請案有任何駁回的理由,專利局將會授予專利權。申請人在繳納登記費、年費等後,專利局會發出「專利證書」給申請人,同時予以登記和公告。發明、實用新型及外觀設計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專利權人應在每年繳費期限屆滿之前繳納下一年的專利維護年費。

中國專利變更申請類型(「改請制度」)

雖然中國專利法沒有設立如台灣專利法的改請制度,但申請人可透過「國內優先權」或「一案兩請」,達到發明專利及實用新型間的類型轉換。

  • 國內優先權

    國內優先權即「本國優先權」,根據中國專利法第29條,「申請人自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中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又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可以享有優先權」。

    申請人向中國專利局提交發明或實用新型的申請案後(前案),可在12個月內,向專利局提交相同主題之後申請案,並主張國內優先權;優先權日則為前案之申請日期。需注意的是,如申請人主張國內優先權作為中國新申請案的優先權基礎案,則該前案將被撤回。

  • 一案兩請

    一案兩請,則為同一人於同日就相同創作,分別申請發明專利及實用新型專利。中國專利局將於發明專利於核准審定前,通知申請人於限期內聲明放棄實用新型專利權。如申請人聲明放棄實用新型者,始准予發明;申請人不同意放棄新型者,又或者限期屆滿前未有答覆,發明不准予專利。

如對以上商標資訊或國際商標申請事宜有任何疑問,歡迎您致電02-2508-2466或電郵至info@wisdomlaw.com.tw洽詢國內外智慧財產權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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