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協及東南亞商標制度介紹

因應政府推動的新南向策略,許多台資企業亦期望憑藉政策計畫的鼓勵,前進東南亞進行市場佈局,作為企業發展戰略的一環。此時,智慧財產權的佈局規劃,諸如專利、商標(企業品牌)、營業秘密保護等,即是在市場佔得先機並達到永續經營的關鍵。

然而東協及周邊各國使用的語言不同,針對智慧財產權的保護亦有差異,故應適度評估各國情況、產業性質、企業未來發展市場,並進一步了解各國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機制,方能採取最妥善的布局策略。本文即以東協十國及周邊國家為主,介紹東南亞各國商標之申請、審查、舉發等制度,助您對於東南亞的智權保護有更深入的了解。

東協及東南亞商標制度對照表

國家 東協成員 審查制度 保護年限 申請至核准所需時間(月)*

新加坡

O 形式審查及實體審查 申請日起10年 9

馬來西亞

O 形式審查及實體審查 申請日起10年 12-18

越南

O 形式審查及實體審查 申請日起10年 16-24

泰國

(按此了解更多)

O 形式審查及實體審查 申請日起10年 12-24
寮國 O 形式審查及實體審查 申請日起10年 6-8
緬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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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形式審查及實體審查(新法) 申請日起10年 3-6(現行制度)

印尼

O 形式審查及實體審查 申請日起10年 9+
汶萊 O 形式審查及實體審查 註冊日起10年 12-24
菲律賓 O 形式審查及實體審查 註冊日起10年 6-12
柬埔寨 O 形式審查及實體審查 申請日起10年 12
印度 X 形式審查及實體審查 申請日起10年 18-24

*不包含公告後被第三方異議導致延長的時間

若您打算於東南亞各國開拓市場,本所可為您量身訂造東南亞商標佈局策略。如對以上資訊或國際專利商標申請事宜有任何疑問,歡迎您致電02-2508-2466或電郵至info@wisdomlaw.com.tw洽詢國內外智慧財產權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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