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版著作權法提高法定賠償上限額,新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日期:2020年11月18日
【Vol 94】中國於2020年11月11日通過著作權法第三次修正案,新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本次著作權法修訂的主要重點如下:
1、將作品的定義直接規定在著作權法中,並將「以某種有形形式複製」修改為「以一定形式表現」。
2、著作類型將電影著作、類電著作統一為視聽著作。
3、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內容從「時事新聞」修改為「單純事實消息」。
4、明確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為非營利法人,規範管理、資訊公開。
5、複製權增加「數位化」的表現方式。
6、對廣播權和資訊網路傳播權進行合理擴張。
7、明確了合作作品的著作權行使方式。
8、增加報社、期刊社、通訊社、廣播電臺、電視臺及所屬媒體的工作人員創作的職務著作屬於特殊職務著作的規定。
9、增加受讓人展覽未發表的美術、攝影作品原件,不構成對作者發表權的侵害之規定。
10、增加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改編、彙編、播放已經發表的著作為合理使用的法定情形。
11、增加「以閱讀障礙者能夠感知的方式向其提供已公開發表的著作」為合理使用的法定情形。
12、增加演員職務表演權利歸屬的規定。
13、增加不得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的技術措施,不得以此目的製造、進口或者向公眾提供有關裝置或者部件及技術服務的規定。
14、增加可以迴避權利人的技術措施的例外情形。
15、增加懲罰性賠償制度,法定賠償上限提高到500萬元,明確法定賠償數額下限為500元。
詳細內容請參閱: http://www.gov.cn/xinwen/2020-11/11/content_5560583.htm。
關鍵字:法規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