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中文字在歐盟商標竟被視為圖形商標?

日期:2022年9月26日

【Vol 175】隨著現今科技進步,經濟活動突破地域限制,企業不再局限只於自己國家發展,而是於全球多國拓展業務。為數不少台灣及中國企業歐洲市場經營時,基於商業考慮,例如為突顯品牌與台灣及中國文化的關連性,會使用包含中文的商標於商品及服務上。若商標申請人欲以中文字取得歐盟商標,則有什麼需要考量的呢?

我可以申請中文字的歐盟商標嗎?

申請人可向歐盟智慧財產局(European Uni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EUIPO)申請外文及中文商標。歐盟智慧局所採用的「商標審查基準」(Trade Mark Guidelines)中規定,純粹使用歐盟24種官方語言1之字母的純文字商標,始被視為文字商標(word mark)。中文字符、非官方語言的外文字母、圖案、經設計過的文字等則屬於圖形商標(figurative mark2

為何中文字被視為圖形商標

由於中文不屬於歐盟官方語言,歐盟消費大眾難以理解中文字符的涵義,而只能依中文商標所呈現的視覺效果來區別商品及服務來源,因此中文不屬於文字,而是圖形的範疇;日文、韓文等外文商標亦同。歐盟智慧局之商標審查基準中即明確舉出「 」作為圖形商標的例子。

這意味著歐盟商標權人若欲維護其中文商標權,則無法如在台灣或中國等以讀音、字義或觀念為基礎來主張其與據爭商標近似,導致商標權人利益或未能受保障。本文下列案例便展示了中文商標在歐盟地區所受到的侷限。

中文歐盟商標爭議案例

內蒙古伊利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伊利公司」)於2018年針對Wen Li所註冊的歐盟商標「 」向歐盟智慧局提起異議(Opposition)申請。在異議與後續上訴中,伊利公司皆主張該商標已侵犯了其註冊的「 」商標,但由於中文字符屬於圖形,歐盟上訴委員會認為兩者讀音或觀念不相近,故被判定視覺印象上相似度不高而駁回異議,「 」因此獲准註冊。

伊利公司隨即對「 」商標註冊提起評定(Invalidation)。伊利公司於評定中則選擇主張該商標註冊時係屬「惡意」(bad faith)來打擊對手,並舉出眾多證據證明Wen Li是基於伊利公司作為中國知名乳製品企業的高知名度,惡意註冊與其幾乎完全相同且指定類似商品的商標。雖然最終「」商標被成功撤銷其註冊,但伊利公司也為此付出了大量時間與精力。

本所策略建議

若申請人欲以中文字作為歐盟商標,則可能面臨他人以完全相同的文字套用不同設計、編排或添加歐盟消費者可識別的文字(例如上例中添加「YILI」),便也可註冊商標的風險。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歐盟規定乃是由於目前歐盟地區使用中文的人口尚為少數,多數消費者難以理解中文之故。隨著中國在國際經貿上的地位持續提升及人口不斷成長,則很可能大幅提高歐盟地區的中文使用率,進而影響中文文字究竟屬於何種商標的認定。屆時,歐盟智慧局便勢必得制訂相應的措施,本所會繼續密切留意歐盟對於中文商標之相關法規及實務趨勢。

[1] 歐盟24種官方語言包括:保加利亞語、克羅埃西亞語、捷克語、丹麥語、荷蘭語、英語、愛沙尼亞語、芬蘭語、法語、德語、希臘語、匈牙利語、愛爾蘭語、義大利語、拉脫維亞語、立陶宛語、馬爾他語、波蘭語、葡萄牙語、羅馬尼亞語、斯洛伐克語、斯洛維尼亞語、西班牙語、瑞典語。

[2] 9 Representation, description and type of mark, Section 2 Formalities, Part B Examination, Trade Mark Guidelines, EU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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