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智慧局發布近10年來首次修正之「商標識別性審查基準」:修正重點介紹

日期:2022年9月7日

【Vol 173】最近台灣智慧財產局發布新修正「商標識別性審查基準」,並已於2022年9月1日起生效。本次修正是智慧局,旨在強化各類型商標識別性之審查原則,並大幅新增各類型的適用案例,廣泛的修正更使審查基準之頁數自51頁大幅增加至120頁,對申請人評估商標圖樣在現今多元化的市場行銷及使用方式下是否具識別性而言,極具參考價值。

修正後之「商標識別性審查基準」已於2022年7月26日由智慧財產局發布,本文將按本次智慧局公告之修正草案說明,介紹值得特別留意的修正內容,有意於台灣申請商標的申請人應予注意。

1.「文字」類型標識是否具識別性的判斷

調整外國文字組成樣態之類型分類;就描述性文字整體是否經設計而具有識別性,並以案例提供比較性判斷之參考。

案例:

(註冊號:02190911)

第42類

工業產品外觀設計;工業產品外觀造型設計;工業產品設計等等……

「很好設計」為對指定服務直接明顯之說明,不具識別性。但其中的「很好」經特殊字體設計,並與英文部分結合,故整體圖樣傳達之印象已非單純對服務之說明而具有識別性。在對「很好設計」、「GOODS DESIGN」之純文字聲明不專用後獲准註冊。
 

2.「字母與數字的組合」及「數字」的判斷

因應各產業的差異及使用現況,增補其考量標準並以案例說明。

3.圖形商標的判斷

增列「流行性的圖形」、「純粹資訊性的圖形」與「營業包裝或商業外觀設計的圖形」之說明與案例。

例如:由流行的心形手勢衍生而來之「 」,不具識別性。

4.增列國家名稱、地理圖形及地理名稱涉「產地」說明或有誤認誤信產地之判斷原則

5.增列近代已故著名人物姓名及肖像的判斷原則,並就是否為他人「肖像」的認定

6.商標圖樣包含「公司名稱全銜」或「網域名稱/網址」

為避免註冊後商標權移轉或名稱變更,影響商標權範圍之明確性及正確指示商品或服務來源之功能,將認定屬於純粹資訊性事項。

案例:

 

(註冊號:01564808)

第16類等

事務用紙;貼紙;書籍;雜誌等等……

此商標僅包含頂級域與主網域,且「AMAZON」並非對指定使用商品/服務之說明,具識別性,故不必刪除「.COM」或對其聲明不專用,即可獲核准。
 

7.因應宗教性相關標識申請註冊的類型增多,補充宗教圖像、用語等標識之認定標準,並作類型化區分,增列與傳統民俗文化活動相關標識的審查原則

8.修正標語、常用語、新名詞與專門用語等事項之判斷基準,並調整「成語」的審查原則

案例:

 

(註冊號:02125475)

第35類

農產品零售批發;茶葉零售批發;飲料零售批發等等……

「再睡5分鐘」雖屬於口語,但不會讓消費者認為是針對指定使用服務的說明,且帶有詼諧風趣的新意,故具有識別性。
 

9. 增訂外國姓氏,依照台灣境內消費者之認知具備識別性

例如:外國姓氏如FORD、TOYOTA等依台灣消費者認知,具有識別性

本所評析

本次識別性審查基準的修正幅度相當大,然而具體而言並未實質廢除過往的舊基準,而是基於舊有的審查基準,進一步增訂更明確而詳細的規定。本次修正中例示許多核駁案例進行詳細說明,對申請人而言極具參考價值,申請人設計商標圖樣時應特別留意。

參考資料:商標識別性審查基準、智慧局公告「商標識別性審查基準」修正草案https://topic.tipo.gov.tw/trademarks-tw/cp-580-910411-1c2a5-2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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