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日本專利法及商標法修正案公布

日期:2021年8月30日

【Vol 132】為因應近來日本境內受到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影響,且隨著電商交易快速擴展而產生之仿冒品流入等問題,日本経済産業省(Ministry of Economy, Trade and Industry)於2021年5月14日通過並於5月21日公布了部分專利法等法之修正案。除部分規定外,上述修法預定於自公布日起算一年內依政令規定日期開始施行。

謹整理本次修法重點如下:

  1. 可依據審判長之判斷,允許當事人改以視訊會議方式參加審判之口頭審理。

  2. 即使主張以個人使用為目的而進口商品,但透過郵寄等方式將仿冒品輸入日本境內之行為,亦將視為侵害設計專利權及商標權,納入侵權態樣。

  3. 於專利權公告註冊後,更正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及圖式時、或者拋棄專利權時,不須經過非專屬授權人的同意。

  4. 於發明、新型專利權侵害訴訟,將引進「法庭之友(amicus curiae brief)」制度,亦即於侵害訴訟中,若當事人要求、且法院亦認為有必要時,則可廣募一般第三人針對訴訟中必要事項之意見,活用當事人募得之意見以作為證據之制度。

  5. 因應審查負擔增加及程序電子化,為確保收支平衡而將調整專利、商標的規費。具體而言,專利規費及商標註冊費等之上限額將再上調;同時,實際費用與規費差距較大之PCT(專利合作條約,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手續費上限額亦將調漲。

 

關鍵字:專利 商標 日本智財 法規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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