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USPTO專利及商標規費將自2025年1月中旬起調漲

日期:2025年1月2日

【Vol 224】自2025年1月中旬起,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將全面調整專利和商標費用表,包含提交新專利申請、繼續審查請求(Request for Continued Examination, RCE)、超額請求項費用的上調以及新商標申請的相關費用,旨在促進簡潔的審查程序並減輕審查員的負擔。

本次宣布總共調整433項專利費用,以及28項商標費用。

專利方面,提交包含超過五十項參考文獻的資訊披露聲明(IDS)亦需支付新費用。設計專利新申請的費用亦大幅提高。

商標方面,本次美國專利商標局對費用作出結構性調整,將會影響美國商標的申請方式及申請策略。

本文謹進一步列出申請人常選擇的申辦項目及本所建議。

一、專利規費調整

加速審查費用

• 對於大實體申請人(Large entity),費用將從4,200美元提高到4,515美元;

• 對於小實體申請人(Small entity),費用將從1,680美元提高到1,806美元。

繼續審查請求(Request for Continued Examination, RCE)費用

• 對於大實體申請人,費用將從1,360美元增加到1,500美元;

• 對於小實體申請人,費用將從544美元增加到600美元。

• 第二次及隨後的RCE費用:

o 對於大實體申請人,將從2,000美元增加到2,860美元;

o 對於小實體申請人,將從800美元增加到1,144美元。

超過三項獨立請求項的每項費用

• 對於大實體申請人,將從480美元提高到600美元;

• 對於小實體申請人,將從192美元提高到240美元。

超過20項請求項的每項費用

• 對於大實體申請人,將從100美元提高到200美元;

• 對於小實體申請人,將從40美元提高到80美元。

對於大實體申請人,以下三項臨時申請案(Provisional application)的費用將降低:

1. 第一個月內回覆的延期費用:從220美元降至50美元;

2. 第二個月內回覆的延期費用:從640美元降至100美元;

3. 第三個月內回覆的延期費用:從1,480美元降至200美元。

設計專利申請費用

• 大實體申請人:從220美元提高至300美元

• 小實體申請人:從88美元提高至120美元

設計專利領證費

• 大實體申請人:從740美元提高至1,300美元

• 小實體申請人:從296美元提高至520美元

設計專利審查費

• 大實體申請人:從640美元提高至700美元

• 小實體申請人:從256美元提高至280美元

二、商標規費調整

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將取消現行的美國商標電子申請系統(Trademark Electronic Application System, TEAS)的Standard及Plus方案,並提高提交新商標申請的費用。

首先,美國專利商標局制定新的商標基礎申請費用(base application fee)。針對依據第1(a)條已使用商標、第1(b)條意圖使用、第44(d)條國外申請或第44(e)條國外註冊提交的國內申請,其基礎申請費將為每類別350美元。

另針對需要審查委員花費更多審查時間之申請案,將向申請人收取更高的費用。在新制度之下,若發生以下情況,申請人需繳納附加費:

1. 申請資料不完整,例如缺少申請人地址、第一次使用日期等

2. 商品或服務名稱係使用自由文本形式輸入(free-form text box),而非選自美國專利商標局預先核准的商品或服務名稱

3. 如使用自由文本形式輸入商品或服務名稱且描述超過1,000個字元

新增規費如下:

• 基礎申請費用(第1及44條):每類別350美元

• 申請資料不足補正費:每類別100美元

• 商品或服務名稱使用自由文本形式的申請費:每類別200美元

• 商品或服務名稱每超過1,000字元的申請費:每類別200美元

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亦提高多項其他提交類型的費用,謹舉例如下。

電子申請類型

目前費用

2025新規費

9條註冊延展申請(每類別)

300

325

871條使用聲明(每類別)

225

325

15條不可爭執性聲明(每類別)

200

250

使用聲明之修正(每類別)

100

150

提出第三人意見書(Letter of Protest

50

150

本所評析

新規費將分別在2025年1月18日(商標)、2025年1月19日(專利)生效,因此申請人可能需要及早重新評估其專利及商標申請策略,並確定是否需要採取行動,以避免2025年1月19日或之後產生的更高費用。申言之,如果近期有提交新設計專利申請的計畫,若申請人能在新費用生效之前提交,可節省高達48%的官方規費。

另外,若申請人打算在新費用體系生效後才申請美國商標,申請人亦應仔細規劃其商標申請計劃及預算。例如,申請人可詳加考慮商品及服務名稱之形式,即應全部採用費用較低之預先核准名稱,或者自由度較高但會產生更多費用的自由文本形式。

如有任何相關美國專利及商標申請或其他問題,歡迎來信本所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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