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堡商標「Big Mac vs Big Jack」之爭,澳洲法院判決美國麥當勞敗訴

日期:2024年2月20日

背景介紹

【Vol 211】「Big Mac大麥克漢堡」可能會讓人聯想到知名速食品牌McDonald's,那麼說到「Big Jack漢堡」又會讓你聯想到哪一間速食店呢?

Big Jack漢堡是來自於澳洲的連鎖速食餐飲品牌「Hungry Jack's」,該品牌其實是源自於美國的Burger King(即漢堡王)。澳洲商人Jack Cowin當年將漢堡王引進澳洲時,發現「Burger King」已經被當地的商家所註冊,遂改以「Hungry Jack's」品牌經營,同時也是全球唯一使用這個名稱的漢堡王連鎖店。

圖片來源:Hungry Jack's維基百科頁面

案件介紹

西元2020年,知名美國連鎖企業McDonald's(即麥當勞)向澳洲聯邦法院提起商標侵權訴訟,主張Hungry Jack's的「BIG JACK」及「MEGA JACK」漢堡,已經侵害其大麥克系列漢堡即「BIG MAC」及「MEGA MAC」的商標權,並指出雙方商標文字構成欺騙性相似,不僅會使消費者產生混淆,且消費者的混淆誤認將使麥當勞蒙受損失。

產品圖片

來源

美國McDonald's官網

Big Mac漢堡

Hungry Jack's官方Facebook

Big Jack漢堡

 

澳洲聯邦法院於西元2023年11月15日作成判決,判決麥當勞敗訴。

澳洲聯邦法院見解1

本案的審理法官Stephen Burley之判決概要如下:

1. 商標欺騙性相似的認定基準

商標之間的欺騙性相似,應僅聚焦在商標名稱本身,而不是商標及權利人之商譽和知名度,必須以消費者之角度來進行認定。此外,必須證明是否具有侵權使用的故意。因此,即便麥當勞聲稱兩家公司的漢堡外型與組成材料類似,但Hungry Jack's亦主張麥當勞不能壟斷特定型式之漢堡,且麥當勞沒有充足證據證明Hungry Jack's意圖以該等商標欺騙或混淆消費者。

2. 「BIG JACK」在讀音及觀念上與「BIG MAC」並不足以構成欺騙性相似

雖然雙方商標都包含「BIG」單字,但該單字是描述性的形容詞,因此人們會將對此二商標的注意力放在後方的「MAC」或「JACK」上。前者可能被視為自創字或人物姓名,後者則為極容易辨識之單字,不僅有許多辭典字義且是常見人名,並且「J」在視覺及讀音上都與「M」相差甚遠。即便雙方商標之唱呼有相仿的音節,但是實質發音上仍存在著差異,因此消費者應會注意到兩個單字的差距。

3. 「MEGA JACK」和「MEGA MAC」亦不足以構成欺騙性相似

「MEGA」一字已被廣泛用於漢堡和速食,故雙方商標予消費者寓目印象深刻之部分應分別為「JACK」和「MAC」。然而這兩個單字不易混淆已如前述,且麥當勞也未主張Hungry Jack's係故意採用類似MEGA MAC之商標。

4. 「BIG JACK」的命名非出於誤導意圖

根據Hungry Jack's所提出的內部文件,BIG JACK的命名是試圖與BIG MAC產生話題性進而吸引消費者,且Hungry Jack's在推出BIG JACK漢堡之前亦已取得商標註冊,因此Stephen Burley認為BIG JACK的命名僅是透過一個與BIG MAC相互呼應卻又不同的名字來競爭。

綜上所述,認定麥當勞主張「BIG JACK」及「MEGA JACK」之商標侵權不成立,其另主張撤銷BIG JACK註冊商標之請求亦不成立。

本所評析

根據澳洲《商標法》第120條第1項2規定,若有人在其註冊的商品或服務上使用與他人已註冊商標實質上相同或欺騙性相似的標誌作為商標,則該人侵犯了他人的註冊商標權。

在本案中,麥當勞試圖以「欺騙性相似(deceptive similarity)」主張Hungry Jack's之兩件商標構成侵權使用,然而從澳洲聯邦法院的上述判決中,法官認為兩商標之外觀、讀音和觀念不構成近似,且麥當勞無法確實舉證證明Hungry Jack's欺騙、混淆之意圖,亦無提出消費者實際混淆兩商標的事證,是以就麥當勞主張商標侵權和撤銷之請求作成敗訴判決。

儘管各國商標法律規定不一,惟商標權人以混淆誤認或欺騙性相似等條款主張權利時,不只要考量雙方商標之近似性、是否確實使用於與自己商標相同或類似之商品或服務、知名度和商譽等因素,同時更應提出相關消費者混淆之客觀事證,以爭取法院作成有利的決定。

[1FEDERAL COURT OF AUSTRALIA McD Asia Pacific LLC v Hungry Jack’s Pty Ltd [2023] FCA 1412

[2] Trade Marks Act 1995 (Cth) Section 120 (1) A person infringes a registered trade mark if the person uses as a trade mark a sign that is substantially identical with, or deceptively similar to, the trade mark in relation to goods or services in respect of which the trade mark is register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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