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鬼滅之刃」炭治郎、禰豆子、善逸的和服外套圖案申請日本商標被拒絕,但其他角色卻成功註冊?日本商標識別性審查之實務分析

日期:2021年10月14日

【Vol 138】人氣動漫「鬼滅之刃」風靡全球,加上動畫第二季亦即將開播,市面上有許多與「鬼滅之刃」角色衣物有類似花紋物品、或動漫周邊仿冒品在流通,因此,其出版社「集英社」為了防堵品質差的跟風商品、違法仿冒商品流竄於市場,以保護其正版商品,因而針對主要角色之衣物圖案申請註冊日本商標。

案件背景

集英社在2020年針對「鬼滅之刃」人氣角色竈門炭治郎、竈門禰豆子、我妻善逸、富岡義勇、胡蝶忍及煉獄杏壽郎等6位主角的羽織(一種和服外套)圖案,向日本特許廳(Japan Patent Office, JPO)申請商標註冊,其指定商品範圍涵蓋手機殼、電腦軟體、衣物、毛巾、玩具、文具等多個類別。若集英社取得各商標之註冊,日後他人在此等商品擅自使用該羽織圖案時,便有可能侵害商標權。

其中,富岡義勇、胡蝶忍、煉獄杏壽郎3人的羽織外套圖案,在2021年6月3日取得日本商標註冊,而竈門炭治郎與禰豆子兄妹、以及我妻善逸3人的羽織圖案商標申請案,卻在2021年5月26日被日本特許廳認為不得註冊之情形,而發出「拒絕理由通知書」。集英社隨即在2021年7月初提出答辯,主張該3個商標應准予註冊,惟日本特許廳於2021年9月時仍舊發出拒絕查定,核駁該3件商標申請。

已註冊之商標

根據日本特許廳資料庫,已註冊之富岡義勇、胡蝶忍及煉獄杏壽郎羽織圖案商標如下:

商標 富岡義勇之羽織「紫色上如龜甲之圖案」 胡蝶忍之羽織 「如蝶翼之圖案」 煉獄杏壽郎之羽織 「如火炎之圖案」
註冊號 商標登錄第6397486號 商標登錄第6397487號 商標登錄第6397488號

被拒絕註冊之商標

竈門炭治郎與禰豆子兄妹、以及我妻善逸3人之羽織圖案商標,則於2021年5月26日收到特許廳發出之「拒絕理由通知書」,特許廳拒絕理由如下:

  1. 竈門炭治郎之羽織,綠黑「市松紋」(商願2020-078058):

    本件商標申請案,係將黑色及綠色正方形相互交錯排列,連續地重複配置組成,亦即可理解為「市松紋」的一種,因此整體而言僅可視為裝飾性布花紋,且亦未於該圖案中發現其他具識別性的部分。

  2. 竈門禰豆子之和服,粉紅底色、「麻葉紋」(商願2020-078059):

    本件商標申請案,係在粉紅底色上,以黑色線條表示結合之多個六角形及菱形,連續地重複配置組成,亦即可理解為「麻葉紋」的一種,因此整體而言僅可視為裝飾性布花紋,且亦未於該構成中發現其他具識別性的部分。

  3. 我妻善逸之羽織,黃色底、白色三角形(商願2020-078060):

    本件商標申請案,係在由上往下顏色漸濃之黃色底上,以縱向及橫向排列18個白色正三角形,並連續地重複配置組成,因此整體而言僅可視為裝飾性布花紋,且亦未於該構成中發現其他具識別性的部分。

    承上所述,日本特許廳指出,竈門炭治郎之羽織圖案可視為傳統「市松紋」的一種,並提到在日本布店網頁中,對「市松紋」之解釋為「市松紋為顏色相異之棋盤狀格子並列的圖案」,係從江戶時代即由歌舞伎演員穿戴之衣物;竈門禰豆子的和服圖案則為「麻葉紋」的一種,早自平安時代即使用於佛像裝飾,因外觀狀似麻葉而稱作麻葉紋;而我妻善逸之黃色底排列白色正三角形的簡單圖案亦被認為係「裝飾性布花紋」,三件商標皆不具有識別性,因此無法獲准註冊。

集英社認為3件商標應准予註冊之答辯內容

集英社在各商標之答辯理由中,主張3件商標應具識別性且並應准予註冊,其理由分述如下:

  1. 竈門炭治郎的羽織圖案商標,還包括黑色或綠色組成的矩形,以及在商標外圍設置黑色邊框等設計,且商標整體係由方形構成,故不屬「裝飾性布花紋」。
  2. 竈門禰豆子的和服圖案商標,還包括以六邊形和菱形除外之黑色線條呈現之不規則四邊形及三角形,以及在商標外圍設置黑色邊框等設計,且商標整體係由方形構成,故不屬「裝飾性布花紋」。
  3. 我妻善逸的羽織圖案商標還包括在商標外圍設置黑色邊框等設計,且商標整體係由方形構成,故不屬「裝飾性布花紋」。

日本特許廳之拒絕查定通知書(核駁審定書)

在接獲集英社之答辯後,日本特許廳仍舊認為本3件商標不具識別性,無法區別商品來源,故不得註冊。特許廳的見解如下:

  1. 若仔細觀察此3件商標圖案,其方形的邊緣固然可以看到黑線,但是黑線的外側沒有設計邊距,因此乍看之下難以辨別出該線條。
  2. 竈門炭治郎羽織之「市松紋」及竈門禰豆子和服之「麻葉紋」皆屬廣為人知之日本傳統圖案,而且是常用以作為布料之裝飾圖案;而我妻善逸的羽織圖案具有變暗之漸層底色,底色上由18個白色的等邊三角形縱斜等間距排列而成,亦類似於日本傳統裝飾之「鱗文」圖案。因此,從商標整體來看,並未給予超出「裝飾性布花紋」之寓目印象,故不具識別性,因此本3件商標不得核准註冊。
本所建議

在6件「鬼滅之刃」主角的羽織圖案之商標申請案中,僅有煉獄杏壽郎等3人的圖案取得商標註冊,而竈門炭治郎等3人之圖案則被核駁,主要差異在於該和服服裝圖案是否具有「識別性」。進一步言之,煉獄杏壽郎等3位「柱」的羽織圖案,確實各自表示有與一般裝飾性花紋不同的識別特徵,故應具有識別性。

然而,竈門炭治郎等3人之衣物圖案為過去已使用於布料之裝飾花紋,消費者無法僅由該圖案判斷其為何人所提供之商品或服務。雖然集英社希望藉由商標註冊來打擊仿冒商品,但竈門炭治郎等3人之衣物圖案並不具識別性,因而未能取得註冊。

即便是不具先天識別性的標識,如申請人可以證明該標識長時間於市場使用後,相關消費者已經將其視為指示及區別一定來源的標識,商標仍得取得後天識別性而獲准註冊,因此不具先天識別性的商標並非絕對不能註冊。但是,由於商標權能夠經由延展而半永久地維持商標權,為避免誤將商標專用權給予不具識別性之標識,各國智慧局均會就商標是否具識別性進行嚴謹審查,因此各品牌權人在設計商標時,亦應多加注意商標是否具識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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